新疆第二医学院的招生简章包括了学校开设的专业、收费、录取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学校招生信息的途径,邦博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新疆第二医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一、新疆第二医学院招生简章
1、新疆第二医学院招生专业
学校现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以及公共事业管理等11个专业。
2、新疆第二医学院收费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药学专业、卫生检疫与检验专业、护理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4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800元(六人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
3、新疆第二医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一)新疆第二医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新疆第二医学院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统一。学校将遴选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实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他们在招生工作中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三)新疆第二医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四)新疆第二医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广大考生注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如下内容: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a.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b.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c.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d.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e.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f.除⒈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⒉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⒊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外的结核病。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以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各专业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医学类、药学类、公共管理类各专业不予录取。
(3)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报考:
a.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含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含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
b.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
c.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
(五)对于肢体残疾或身体畸形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但鉴于医学类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建议肢体残疾或身体畸形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六)新疆第二医学院所有专业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七)新疆第二医学院根据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在当地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八)新疆第二医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学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九)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没有规定的省、市、区,文科按照语文、文综、数学排序,理科按照数学、理综、语文排序。
(十)已投档的考生所填报志愿的专业计划数已满时,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特殊备注专业除外);不同意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十一)鉴于护理学专业的特殊性,男生除非明确填报该专业,否则,即便男生填报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予录取护理学专业。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个非医学类专业,除非考生明确填报专业志愿,否则,即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也将不予录取以上2个专业。
4、新疆第二医学院入学须知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3)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5、新疆第二医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胜利路12号
电话:0990-7563666 0990-7564818
官方网址:www.xjsmc.edu.cn
平台网址:http://www.scweixiao.com/xuexiao/xjdeyxy/
二、新疆第二医学院简介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等14个二级院;目前拥有教学基地33家,其中:直属附属医院1家,教学医院2家,实习医院23家,政府机构及企业7家。学校现有教职工379人,其中专任教师298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1人、全国优质护理服务表现突出个人1人、国家级康复护理终身贡献奖获得者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人选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人选2人、自治区天池百人计划人选3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人等各类专家。
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历201人,其中有教授40人、副教授71人,附属医院兼职教师650余人。为了加大人才引进、招聘力度,学校制定了“5432”引才政策,引进正高职称年薪50万元、副高职称40万元、博士生年薪30万元、硕士生年薪20万元,同时享受克拉玛依市人才引进政策。有一批国内知名985高校硕士以上优秀毕业生前来应聘,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有了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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