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国际病损、失能与残障分类》,该分类系统作为WHO众多分类系统的一个审要组成部分,在行关医疗康复及残疾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ICIDH中将疾病的结果或残疾状态表述为3个不同水平(图2—1)、并作定义和详细分类,其本质是一种疾病后果分类。
1.残损
又称病损,是指由于各种原因所致人体的解剖结构、生理功能和心理受到的损害。如截胶造成的解剖结构的缺损,偏瘫造成的肢体功能障碍等。 (本文由邦博尔卫校网www.scweixiao.com整理)
2.残疾
又称失能,是指由于病损或某些疾病所造成的人体某些功能的降低或丧失.以致不能以正常的方式从事正常范围的个人日常生活活动。如生活不能自理。
3.残障
是指由于病损或失能而导致个体参与正常社会生活的障碍,影响其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如严重伤病造成的失学、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