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533号,《关于做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川教函(2012)532号,《四川省校方责任保险统保方案》川教函(2012)534号等文件要求,随着学生参保信息的审核通过,我院历时3个月的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及商业保险工作圆满结束。经过宣传组织、信息采集、网上录入数据、上报汇总表、数据审核等多项参保工作,今年全院共参保4498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70人,学平险、校方责任险及实习生责任险参保4498人,参保率达100%,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开展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相关的商业保险工作,是一项惠及我院学生的民生工程,为做好今年学生保险参保工作,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曾晓奇院长,姜晓燕书记,黄昌平副院长先后指示学生工作处要把握好政策,做好宣传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学生参保,确保学生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分管学生保险工作的张前熙副处长多次召开辅导员、专兼职班主任会议,组织对最新医保政策和商业保险的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理赔程序的学习,并精心安排参报的工作流程。
目前,学院为全院学生免费购买了学生平安保险、校方责任险、实习责任保险三类商业险,学院投入35万余元,同时积极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现了学院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青年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学生保险是学院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及实习、实训中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以及住院而产生的医疗费及相关费用的有效保障途径,有利于减轻学校和学生家庭的负担,确保了学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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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商业险参保工作圆满完成信息由四川省乐山卫生学校自行提供,四川省乐山卫生学校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邦博尔卫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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